根據中國電器工業協會的數據,2004年一季度,我國機電產品出口在我國出口中所占比重達55%。而歐盟已經成為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由于中國廠商環保理念和工藝水平的落后,RoHS指令使得將近270億美元的中國機電產品面臨歐盟的環保壁壘。
中國政府一直在給以密切關注和研究對策,國務院專門責成信息產業部負責針對歐盟環保指令的研究和應對工作。信息產業部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法規制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已經完成,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重點防治目錄中的電子信息產品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合溴化聯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聯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對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時間,中國政府要求電子信息產品制造商們實行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化生產措施,并積極尋找可替代品。
同時,一個名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的機構也已經開始籌備成立,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藝、測試方法和實驗方法的基礎標準。